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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召开2020年校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   发布日期:2020-06-05    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6月2日上午,学院召开2020年校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,就《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民警绩效考核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听取意见和建议。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、校务委员会主任赵昂,党委委员、校务委员会副主任黄大勤、沈志宏,总队领导唐文胜、阮守继、马继承出席会议,校务委员会委员、离退休教师代表、教职工代表、工青妇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会议。会议由院党委委员、校务委员会副主任黄大勤主持。

        会议详细解读了《办法》的出台背景、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,听取并梳理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,同时就《办法》规定细节及相关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。

会议指出,《办法》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和民警考核有关规定,结合总队实际研究制定的。《办法》在会前经过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,各部门分别进行了研讨并上报了修改意见和建议。制定《办法》对民警工作业绩合理科学考核、执勤加班津补贴的规范发放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       会议指出,绩效考核不仅仅是对结果的考核,本质上是过程管理,是希望通过采用更加科学公平的考核模式,对学院教职员工工作业绩开展综合评定,最终目的是通过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克服惰性,激发活力,促进教职工共同成长,服务筹本升级大局。

       会议强调,绩效考核本身是一个在执行中不断健全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管理过程,需要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,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,增强职业责任感,凝心聚力、攻坚克难,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、激发工作潜力。

       会议要求,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制定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重要意义,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民警的关爱落到实处;切实落实巡视整改任务,解决“干多干少一个样”“干好干差一个样”的问题,完善举措,把“政治建校、依法治校”方针落到实处。要提升民主决策管理水平,校务委员会参与决策管理是学院管理制度化、人本化、科学化的体现,将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落到实处,不断提升治校能力。要积极支持深化公安改革举措,以高度负责的态度,抓好政策落实,优化分配制度,在试行中不断完善、优化考核办法,取“最大公约数”,真正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,提升工作效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