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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
发布时间: 2020-07-08   浏览次数:

 依据国家资助政策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,我院在寄递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附寄《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》及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系列学生资助项目,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。

     新生入学资助项目  我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(新生每人500元),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,学生可向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。

     国家助学贷款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,解决学费和住宿费,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。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,最长不超过20年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

     国家助学金 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,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。学生持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于每年9月向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提出申请,学院每年评定一次。

     国家奖学金   特别优秀的学生,从大学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每人每年8000元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,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。

     国家励志奖学金   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从大学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每人每年5000元。学院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。

     勤工助学   学院为部分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,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,通过劳动获得合法合理报酬,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。

     绿色通道    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,可先办理入学手续。入学后,学生资助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认定工作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
     学院还将依据国家资助政策,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和退役士兵教育提供资助。对烈士子女、公安英烈子女、孤儿等给予减免学杂费等资助。

     同学们在上学时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,请及时与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满超老师,咨询热线电话:0551-65356857。

     学生处、学生资助办公室郑重提醒:切勿轻易泄露个人相关信息,谨防电话、网络等各类诈骗。